Time: 2021-12-17  张铭轩

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质升级相关设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质升级相关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2  月  23  日09点30分之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询价采购-2021-16

2、项目名称: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质升级相关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采购内容:盆底磁刺激仪、督脉熏蒸床;孕期营养综合检测系统

(2) 供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 质保期: 1年,质保期内售后费用一概由供货方负责

(5)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2   月  17  日至2021年  12  月  22  日17时00分;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23   日9点30分;

2、提交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   12   月   23   日9时30分;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保健街2号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563883382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69099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690995

 

                                    发布人: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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