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BXXGZ(2021)005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 125万元
4、最高限价: 125万元
5、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2021年11月10日之前安装调试完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进达花园南门16号楼2单元16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三楼大会议室。(卫辉市劳动路与比干大道交叉口南100米)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三楼大会议室。(卫辉市劳动路与比干大道交叉口南100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
2、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卫辉市税务局
地址:卫辉市劳动路与比干大道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663732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进达花园南门16号楼2单元1602室
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13783629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13783629719
发布人: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