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22-07-26  张铭轩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和大槐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和大槐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0509点30分之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询价采购-2022-6

2.项目名称: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和大槐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140000.00  最高限价:1140000.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询价采购-2022-6-01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和大槐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1000000.00

1000000.00

2

新财询价采购-2022-6-02

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和大槐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140000.00

14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和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设备采购(冷藏车、铲粪车、果园管理机、旋耕机)

第二标段:2022年度大槐树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加湿器、软水系统、上砖机、三轮车)

(2) 供货(安装调试)期:20日历天

(3) 质量要求:合格

(4) 质保期:1年

(5)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6.项目属性:货物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0726日至2022072917时00分;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208059点30分;

2.提交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08059时30分;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具茨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同源街一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317-6253900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269099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690995

至诚招标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和大槐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标段7.25.doc

至诚招标2022年度李庄村农机和大槐树银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一标段7.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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