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9-11-15  zczb

关于巩义市环境保护局拟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巩义市环境保护局拟采购进口产品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371-64398559,地址:巩义市紫荆路37号)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谷先生,联系电话:0371-68922396,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郑州农商银行三楼),逾期不予受理。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
2.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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